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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撞向机动车进行“碰瓷” ,故意制造交通事故。

男子以受伤为由索要赔偿,诈骗私了费用或理赔保险。


(相关资料图)

两年内高达20余次,违法所得6万余元。

日前,上海市杨浦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岑某提起公诉。

“这个名字十分熟悉,好像过段时间就会出现一次。稳定的事故周期规律,高发的事故频率,似乎暗藏了某种玄机。”杨浦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某民警称,通过查询岑某的事故处理信息,发现岑某两年内竟先后被右转车辆“撞倒”了20次。与此同时,保险公司也报案称,岑某因“软组织挫伤”获赔过于频繁。

经查,多条事故视频显示,通常在转弯的车道,当司机缓慢行驶并左右观察的时候,一辆电瓶车“砰”地一下撞了上来,骑车人随之“弱不禁风”缓缓倒地,这个屡次被“撞”的熟悉面孔就是岑某。他常以同样的方式从转弯车辆后方缓缓开到车头位置,在两车根本没有相互作用力的情况下,上演一出“凭空倒下”的戏码。

到案后,岑某交代称,其右侧膝盖处有一处旧伤。2021年的一天,因为追其爱猫,岑某被汽车撞倒,送去医院验伤后,医院鉴定其右膝盖软组织挫伤,获得了近4000元人民币的索赔。岑某称,他脑子里那时就冒出了一个想法:利用好这个“旧伤”来点“外快”。

“我每次碰瓷选择的都是右转弯的车辆,因为一般转弯车辆车速很快,还会有视线盲区,便于保证自己的安全。”岑某交代,他还学习了交通法规,也把握了一般车主都宁愿息事宁人的心理状态,所以即使车主觉得其“碰瓷”,最后还是会选择私了或者保险理赔。

岑某还交代称,为了得到更高的索赔,长期处于待业的他还通过开具虚假工作证明的方式编造了误工费等费用。“我成了交通事故中心的‘常客’,每当我手头紧的时候,我就想着去碰瓷‘宽裕’下,到最后甚至形成了一种习惯。”

经查,2021年以来,岑某以故意碰瓷转弯车辆的方式,利用陈年旧伤以及假的收入证明骗取被害人赔偿以及保险理赔先后共20次,非法获利6万余元。

岑某通过采用“碰瓷”的方式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致使被害人陷入应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错误认识,骗取保险公司保险理赔金或者被害人钱财,且被害人后续保费会因“碰瓷”事故增加造成财产损失,已经构成诈骗罪。

检察官提醒

驾驶机动车或非机动车都要遵守交通规则,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感觉异常,一定要选择报警依法处理,不要让犯罪嫌疑人有可乘之机。

文字:朱珠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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