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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卖宅基是否受法律保护?

买卖宅基不受法律保护。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宅基地只能转让使用权。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二、申请宅基地需满足什么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找法网提醒您,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由于各省的规定有些出入,具体还要到当地的土地部门进行咨询后才能确定,总的程序和步骤就是上面所述。

三、宅基地属于所有权还是用益物权

宅基地属于用益物权。在我国,物权是民法中的一项重要概念,物权即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根据涵盖的权能不同,物权还分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则属于用益物权,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允许宅基地流转之后,村民可以通过自己的宅基地获得收益,其用益物权的属性更加明显。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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