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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
达人均89元
近日,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2023年将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统一提高5元,达到人均89元。新增5元经费重点支持地方强化对老年人、儿童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我国政府针对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目前,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28类。
多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关心百姓健康,高度重视民生福祉,全力保障城乡居民获得公平可及均等的健康管理服务。经统计,中央和我省各级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年均投入由2009年的0.83亿元增加到2023年的5.28亿元,使我省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20.17/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7.48‰,婴儿死亡率下降到5.26‰,90.24%的城乡居民拥有自己的电子健康档案,有30.32万名高血压患者、8.06万名糖尿病患者、2.15万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0.3万名肺结核患者、37万名0岁—6岁儿童、6万名孕产妇等享受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费提供的健康管理服务,累计有495万人次的老年人享受到免费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服务。
这次提标是省委省政府推进健康青海建设的有力举措,将进一步提高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让广大城乡居民享受到更加周到、便捷、优质的健康管理服务。
来源:西宁晚报
监制:刘幸海
责编:寇荣
编辑:冯丽晨、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