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减持新规威力显现,实施首日,A股市场十余家公司提前终止了减持计划。
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减持和再融资政策优化的方向,与中长期活跃资本市场的政策布局一脉相承,进一步规范大股东、董监高等相关方的减持行为,有利于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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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首日十余家公司终止减持 超2000家上市公司不符合减持条件
8月27日晚间,证监会就进一步规范相关方减持行为作出要求。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上市公司披露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第一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比照上述要求执行。
8月28日,包括金能科技、大智慧、永鼎股份、哈森股份、中源家居、乾景园林、引力传媒、金麒麟、铁流股份、汇嘉时代、剑桥科技、中曼石油、道明光学、金浦钛业等14家上市公司宣布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表示,本次减持新规让一些已经公告过要减持,但又不符合减持条件的公司不得不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他认为,本次减持新规的出台,是对此前减持规定的补充,减持新规能有效减轻当前市场资金面压力,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有望推动市场回暖。
申万宏源研究发布的报告显示,在新规之下,不符合减持条件的公司(剔除房地产),共2203家,数量占比 42.1%,市值29万亿,占比35.5%;其中机械设备、电子、医药等行业不符合减持条件的公司数量占比最高,银行、电子、医药生物市值占比最高。
申万宏源证券分析师傅静涛表示,此次减持和再融资政策优化的方向,与中长期活跃资本市场的政策布局一脉相承,体现了鼓励分红、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导向。
减持监管步入常态化 加大对违规减持行为打击力度
分析人士称,近年来,证监会对减持的规定逐步走向规范,减持监管步入常态化,未来监管将加大对违规减持行为的打击力度。
在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之前,由于A股股票价格由流通股决定,在非流通股占整个A股市场的比重较大且未进入二级市场情况下,非流通股的减持对市场冲击较小,因此,监管部门制定的股份减持的规范较少。2005年9月,证监会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制订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规范,在解决了原非流通股的上市交易问题同时,也规定了原非流通股东股份上市交易的缓冲期(限售期)。
在2015年股市出现较大回撤时,证监会发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18 号》(简称“18 号文”),在6个月内禁止了上市公司股东和管理人员的减持行为,并对违规减持行为做出了严厉处罚。在“18 号文”实施周期结束前夕,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规范了股东和管理层的减持行为。2017年5月,证监会又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特定股东持有的存量股份也纳入减持规定管理、完善集中竞价、协议转让规则、明确大宗交易减持比例。同时,交易所也出台相关实施细则、规范指引,逐渐形成完整的股份减持规范体系。
2023年7月28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指出,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作为“关键少数”,不得以离婚等任何方式规避减持限制。对“离婚式减持”又进行了规范。
证监会在8月27日发布减持新规时表示,正在抓紧修改《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提升规则效力层级,细化相关责任条款,加大对违规减持行为的打击力度。
国泰君安在研报中表示,证监会减持监管步入常态化,并根据现实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提高了信息透明度和减持规范程度,有效降低了金融风险,维护了投资者利益,保证了市场合理流动性,有利于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